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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有效吗?

2024-04-02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确定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这种做法合法吗?

一、加班费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三)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当出现加班费计算的争议时,应根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证据材料来确定是否存在加班事实及其加班时间,并据此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二、劳动合同“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条款的合法性分析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未明确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只要双方就加班费包含在月工资中的约定达成一致,且所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三、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维权建议

1、保留证据: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在加班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日志、工资单、工资发放记录、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等,以备不时之需。

2、依法维权: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载体和解决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均具有重要法律意义。尤其是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是其取得职工身份、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争取劳动条件的重要依据,对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在签订过程中要谨慎行事,避免因合同内容不明确而产生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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