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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主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2024-03-25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加班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从事劳动的行为。在当今社会,加班已成为许多职场人士的常态。然而,关于自主加班是否有权获得加班费,不少劳动者存在疑问。

一、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职工自主加班,无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安排劳动者加班,即该加班行为是经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劳动者予以接受的。

二、自主加班的定义

自主加班通常指的是劳动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或是为了提前完成工作计划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未受到用人单位的强制或安排。

三、自主加班与加班费的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劳动者的加班属于自主加班,而非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那么用人单位通常没有支付加班费的义务。这是因为,自主加班并非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作行为也不一定与工作直接相关。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或者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加班需要申请和审批,只有经过审批或有明确证据证明负责人要求的加班才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仅有打卡记录,属于员工对工作的自我安排,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四、如何主张加班费

如果劳动者确信自己的加班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那么在主张加班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而拒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加班属于用人单位的基本用工管理制度,是否构成加班需要根据具体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则根据法律认定。劳动者的自主加班通常无法主张加班费,除非能够证明加班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劳动者在加班时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安排加班或加班审批的相关手续。劳动者因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应认定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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